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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市广东省劳动模范进行体检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16
  

 

珠总工办[2016]19

 

各区总工会,经济功能区工委会,市直各工委会,各有关单位,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为进一步做好为劳模服务工作,根据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部级老劳模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和省级劳模特困帮扶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工办明电[2016]27号)精神,现就我市省劳模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对象:

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二、体检时间:

201662028日。逾期不检者视为放弃,不另行安排。

三、体检地点:

    市区单位的省劳模统一到珠海九龙医院(劳模挂牌定点体检医院)体检;斗门、金湾、高栏港区单位的省劳模可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也可以到九龙医院体检)。

四、体检费用:

每人500元。

五、体检项目(九龙医院):

套餐(男)22项,套餐(女)22项。

六、有关要求:

1)劳模所在单位工会要落实专人负责,按照预约好的体检时间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广东省劳模(先进工作者)按时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约定、要求等相关事宜请直接与珠海九龙医院联系,斗门、金湾、高栏港区工会劳模管理负责人要尽快与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联系签订体检协议,该区单位也可以组织省劳模到九龙医院体检。省劳模名单已提供给九龙医院,请省劳模携带身份证前往九龙医院体检。

2)本次体检费用限额每人500,限额内实报实销,超额自付,该费用只能用于体检,挪作他用不予报销。

320166月底前统一办理决算手续,(报销凭证要有体检医院中开具的收费票据和附表(2016年广东省劳模体检明细汇总签名表)原件交市总工会,体检发票原件(发票抬头“广东省总工会”),体检费用由斗门、金湾、珠海港区工会垫付,待市总工会收到发票和体检劳模签名汇总(附表均为原件)并核实后,将相应体检费拨付各区总工会账户。

七、 联系方式:

市总工会劳保部:21374332211143

九龙医院联系人:黄晓平

联系电话:32966963296533    13697785095

     附件:2016年广东省劳模体检明细汇总签名表

 

                         珠海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5

 

劳模体检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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