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金湾、斗门区总工会,横琴新区工委会、各功能区工委会,市直各工委会、基层工会:
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市总工会制定了《珠海市工会2012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意见》,请各单位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总工会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李晓莲;联系电话:2132356、2211141(传真);电子邮箱:zgh2117184@126.com。
二Ο一二年五月七日
珠海市工会2012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意见
为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实现工会组织对企业的全覆盖,更好地服务职工,根据全总、省总有关2012年工会基层组织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以《珠海市总工会2011-2013年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作规划》为主线,突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在推进“四个一万”工程和“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中创先争优,着力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二、总体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广东省总工会2011-2013年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作规划》(粤工总[2011]53号)和《珠海市总工会2011-2013年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作规划》(珠总工[201153号]),狠抓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确保全面超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2012年在大力推行镇村工会组织建设的同时,重点抓好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劳务派遣公司工会联合会的建设;加大发展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的力度;积极探索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提高建会质量,推进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和服务职工的能力、水平。
三、具体措施
1、大力加强镇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根据省总《关于加强镇村工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工总[2012]36号)的有关规定,在我市所有的镇(街道)建立总工会,在村(居)建立村工会联合会,健全镇村工会组织,并按照“六好”的标准加强镇村工会规范化建设。以属地管辖为原则,各镇(街道)以村(居)工会联合会为单位将除中央、省属、市属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纳入其管理,把辖区内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作为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的重点,最大限度将所有职工组织到工会组织中来。
2、着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加大发展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会员入会的力度,今年要在组建行业性工联会有所突破,各行政区以建筑行业、餐饮行业、出租车行业、酒店行业、房地产中介行业、美容理发等行业为重点,抓好抓实,务求实效;以劳务派遣公司为单位积极组建行业性工联会,把劳务派遣工最大限度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进一步理顺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的关系,采取委托代管的形式,由用工单位工会管理已加入工会的劳务派遣工会会员,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委托代管协议予以明确;区域性工联会方面,要重点抓好全市各镇(街)所辖区的村(社区)区域性工联会建设。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以联合会形式覆盖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以村为单位建立联合会,覆盖斗门区水产养殖业单位。
行业性(区域性)工联会覆盖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25人以上的都要建立工会委员会,职工人数10人以上、25人以下的都要建立工会分会,10人以下的要建立工会小组。
3、全力以赴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数据库摸查和建会工作。目前我市非公企业数据库中共有企业数11792个(未包括2011年投产开业企业),非公企业职工576237人(未包括2011年投产开业企业职工),今年全市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率要达到80%以上,会员入会率要达到70%以上。各区、功能区要加强和完善非公企业法人数据库管理,加大对非公企业法人数据库管理员的培训,紧密结合在“四个一万”工程和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中,发动和依靠各级工会干部,深入基层贴近职工,举全会之力,做好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和发展会员工作。
4、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今年在以“八有”(有机构、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制度、有经费、有队伍、有活动)为标准进一步抓好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是发挥好已建工会的作用。一是积极探索基层工会主席直选。重点为非公有制企业,在条件成熟的、到期换届的企业工会直接选举产生工会主席的做法,严格按照全总《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把工作能力强、热爱工会事业、协调组织能力好、深受职工信任和拥护的职工通过民主直接选举的形式选举产生为工会主席。二是积极开展“双亮”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活动的意见》,企业工会要在企业门面或工会办公地点悬挂与企业名称相对应的工会组织牌匾,工会办公地点应在企业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等明显位置公布;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和专职工会干部要以佩戴胸卡、上岗胸牌、印发联系卡、设置办公室门牌或桌牌等形式亮出身份,在企业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等一处或多处显眼位置公布工会办公室电话,工会主席、副主席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工会主席、副主席通过职代会(职工大会)或文字公告等形式,向职工承诺提供服务、办实事;每年年底对承诺事项进行自查,并通报自查情况,接受监督。三是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要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合下发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契机,全面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职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5、继续深化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把建设职工之家作为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重要载体。逐步建立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报告制度、记录制度、检查制度、激励制度,全体工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建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把工会工作的评判权真正赋予会员和职工群众,推动基层工会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贯彻落实全总的工作部署,对全市工会系统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向全总推荐上报一批全国工会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推广2011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及省、市模范职工之家等先进集体及个人的经验做法。
6、坚持做好每月公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全市工会固本强基工作进度,坚持做好每月公报制度。增加女职工委员会、工资集体协商等项目的每月信息收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固本强基公报的内容。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